醫美診所事件頻傳,現代婦女基金會昨指出,此為涉及場所管理、數位犯罪、個資安全與性別暴力防治的系統性影像性暴力,籲啟動「國家級影像性暴力防治機制」,設立以被害者為中心的一站式服務、專責偵查單位,建立高風險私密空間的安全檢查機制,加重場所管理人偷拍的刑事責任,定為非告訴乃論罪。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批評,從北市咖啡廳到醫美診所偷拍,可見此類利用場所主人、雇主或管理者身分進行系統性偷拍的案件,已非單一個案。但醫美偷拍事件爆發後,只看到被害人成立自救會,卻未見政府建立被害案件的分流與協調機制,缺乏明確指引協助民眾理解報案、行政申訴與後續權益保障。
王如玄主張,利用管理權限、職務地位或場所控制權進行偷拍與性騷擾的惡質雇主、場所主人應比照「權勢性騷擾」案件加重裁罰。同時也應修法,建立違法企業與負責人的雙重連帶賠償責任、公告機制,避免企業僅以切割個人行為的方式卸責。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舉例,南韓已將偷拍問題視為「偷拍疫情」,建立女性安全巡檢隊、公共空間定期檢測、數位性犯罪被害人支援中心;英國則從醫師倫理、場所管理到資料保護,採共同監督,明確指出廁所、更衣室、洗浴區等高度私密空間,原則上不得裝設監控與錄影設備。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建議,「濫用場域管理權限」的特殊惡性行為人應加重究責,「利用管理場所之機會」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犯妨害秘密、偷拍或強拍性影像者也應納入重罰,嚴懲並杜絕場所管理人濫用空間管理優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