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某私立爆出不當管教,教保員涉虐十三名三歲幼童,包含推頭、壓頭、捏臉、強制餵食,甚至將幼童裝紙箱拍打搖晃廿分鐘,議員昨天質詢痛批案發近半年,只裁處教保員,對業者的裁罰遲無下文;火速回應,指幼兒園負責人未善盡督導管理責任,將處以六萬元罰鍰,限期停招一年。
教育局去年十一月獲報幼兒園疑不當管教,立即保全證據完成調查,經委員會審議確認不當管教,情節重大,裁處吳姓教保員五十萬元罰鍰,終身不得再任教保員,崔姓教保員目睹行為未即時制止或通報,被認定未盡責任,裁罰六萬元,解聘及一年內不得擔任教保員。兩人姓名與機構名稱同步公告於教育局「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及全國教保資訊網,以示懲戒。
家長匿名投訴,吳姓教保員不僅對十三名年約三歲幼童推頭、壓頭、捏臉、強制餵食,甚至將小朋友裝入紙箱拍打搖晃長達廿分鐘,還用書本、紙張等壓蓋孩童臉部,同班崔姓教保員在場竟未制止。
議員林燕祝質詢痛斥,案件發生近半年,只罰涉案教保員,對園方處置未明確,行政程序延宕,「是否有民代關切就沒事?台南究竟是幸福城市,還是的城市」。此案情節誇張,教育局對外說明與處置進度不清楚,應對家長與社會交代。
教育局強調,對幼兒園發生情節重大不當管教事件,除行為人和負責人處行政罰鍰,也會要求幼兒園停止招生六個月至一年、停辦一至三年或廢止設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