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被控花錢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收購參選總統連署書,一審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罪判刑四年,檢方和周皆上訴,高雄高分院僅認收購四份連署書,對選情影響不大,改判三年二月。周再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昨改判三年四月,褫奪公權五年,併科一百五十萬元罰金,並沒收欲用於賄賂的五百萬元。
周典論昨天雖主持議會施政報告,但會後不接受媒體採訪,僅由小女兒周芸均回應。周芸均稱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會與律師研議上訴。
郭台銘與藝人二○二三年搭檔參選第十六屆總統、副總統,周典論為協助郭台銘通過參選門檻,於同年九月交付五百萬元給潮州鎮長周品全,由周以老鼠會方式,以每票五百元收購連署書。
周品全將其中十萬元交給潮州鎮公所陳姓約雇人員,陳再要求黃姓宮廟堂主成立連署站,以支付對價方式向黃姓民眾等多人收購連署書。
檢警獲報後偵辦,周品全先被羈押,周典論因找周品全協助連署,被查辦後遭收押二百天,後以一百五十萬元交保。
檢方偵辦時,周品全等四人坦承犯行,檢方處分緩起訴;周典論始終不認罪,檢方認他無悔意,起訴並建請法院重判。
屏東地院審理時,周典論辯稱是連署活動的「工作費」,合議庭不採信,考量募得的連署書不多,判周四年徒刑,併科五百萬元罰金,褫奪公權六年。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周實際收購四份連署書,對選情影響不高,從輕改判三年二月,扣案犯罪所得四百九十萬八百元、未扣案九萬九千二百元均沒收。
周典論不服而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也認為周對選情影響不大,發放金額不高,但批他身為地方民代之首,竟要求潮州鎮長以老鼠會方式賄賂連署人,改判刑三年四月。
周典論當選六屆縣議員,其中有四屆擔任議長、兩屆副議長,曾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但落敗。周下屆不再參選縣議員,交棒給小女兒周芸均,二女兒周佳琪則力拚屏東市長連任,周典論退居幕後擔任兩個女兒選戰的操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