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警分局敦化南路員警查獲一起案,被駕駛人質疑勾結代駕業者取締酒駕。分局今澄清,員警與代駕人員不認識,攔查違規停車,查出駕駛人值每公升0.35毫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秉公辦理。
大安分局表示,敦南所員警今年4月9日凌晨4時半巡邏,經大安路1段96巷見穿代駕服飾人員步行前往錢櫃KTV台北忠孝店方向,根據執法經驗研判附近可能有民眾酒駕,故於周邊巷弄加強巡守;員警4時32分抵達忠孝東路4段26巷,見錢櫃立體停車場閘門開啟,有車頭燈向外照射,汽車欲駛出,以客觀情狀判斷疑酒駕,在旁觀察。
警方指出,員警見車輛駛出違規停放於紅線上前攔查,逢駕駛人從駕駛座下車將車輛交給代駕人員,詢問駕駛人有無飲酒,以酒精檢知器感知有酒精反應,依規施以酒測,確認酒測值0.35,逮捕依公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4月28日以不能安全駕駛罪緩起訴處分,科以處分金5萬元。
警方說,針對民眾疑酒駕,均依現場客觀情狀秉公辦理,呼籲對酒駕「零容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勿抱持僥倖心態駕車上路,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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