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27歲林男昨晚7時許騎車載著19歲洪女,行經蘆洲區仁愛街時1處巷口時,與騎的16歲陳姓發生擦撞,雙方口角後各自撂人到場助陣,林男一方還持球棒揮舞叫囂。警方獲報趕抵迅速制止並將雙方帶回,詢後依社維法函請裁罰。
蘆洲警分局昨天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蘆洲區仁愛街有人發生爭吵,其中一方還持球棒揮舞。警方立即調派快打警力到場,發現雙方並無情形,警方隨即將在場的8人帶回警局偵訊。
經了解,林男昨晚騎機車載友人行經蘆洲區仁愛街時,與騎電動自行車的陳姓少年發生擦撞,2人當場發生口角對嗆,林男打電話撂了4人到場助陣,陳姓少年父親也接獲通知到場,林男一方還有人持球棒揮舞。所幸蘆洲快打警力迅速趕抵現場制止衝突,才未發生鬥毆情形。
蘆洲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確認雙方均無動手,在場人員均未受傷,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意圖鬥毆而聚眾、及林男一方1人自車廂拿出球棒違反第63條:無故攜帶具殺傷力器械等罪嫌函送裁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