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員、騰昌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公司負責人史碩仁,因及竄改法院卷證案分遭判刑,高院於2024年9月間裁定應執行徒刑1年,史拒絕入監,於2025年9月間遭通緝逃亡295天,昨傍晚在桃園區三民路落網,晚間解送桃園地檢署,由檢察官複訊後深夜發監執行。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說明,66歲史碩仁分別因公司法案判刑6月、妨害公務案判刑8月,高院裁定應執行1年;執行科傳喚、拘提均未到案於2025年9月17日發布通緝,直到昨天下午5時才被桃園警分局逮捕。
史碩仁是國民黨第20、21屆中央委員,曾任工商建設研究會總會行政長、歷屆會長聯誼會會長,所涉案件中,以竄改法院卷證最受矚目。判決指出,史碩仁曾任泰源光電負責人,公司涉及3億8000萬元借貸糾紛,2019年12月31日,他到桃園地院民事庭閱卷,竟趁機持藍筆在法院保管的借據正本上畫線,刪除對自己及公司不利的違約金、滯納金條款。
史碩仁閱卷後不久,又在另件民事官司中主張,雙方早已約定取消相關條款,並提出遭塗銷的借據影本;債權人察覺有異,到法院閱卷後驚見正本遭竄改,法院比對舊卷確認內容有異,主動函送桃檢偵辦。
史碩仁否認犯行,辯稱是債權人刪除,但法院查出,關鍵期間只有他獨自進入法院閱卷室,遭刪除處的藍色橫線抖動、不平整,也沒有雙方簽名或蓋章,法官認定他趁閱卷時動手腳,痛批其漠視國家公權力、犯罪動機惡劣,判刑8月,高院前年間裁定應執行刑後,史以身體不適等各種理由拒絕服刑。
當史某去年9月遭檢方發布通緝成為通緝犯後,名下騰昌公司的爭議於今年4、5月間成為桃園市議會質詢焦點;據悉,騰昌持有「D-0599」共同清除處理機構資格,卻涉嫌對外招攬、報價收受非股東產生的營建廢棄物,遭質疑「假共清、真廢清」。
桃園市環保局主張,現行法令並未限制共同清除處理機構只能收受股東或投資者產生的廢棄物,否認違法護航。不過已遭通緝史某卻仍持續主導騰昌相關事務,甚至在桃園市府局處及地方頻繁出入活動引發關注,今年6月下旬更遭桃檢指揮相關單位突擊稽查,如今逃亡295天的史碩仁終於入監,騰昌公司相關爭議仍待檢方調查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