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技佐宋立恒收受代辦業者匯款,讓民眾免試購買或換發、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台中高分院去年對涉貪汙、偽造文書判刑確定,應執行刑11年;「買照」民眾則移轉管轄。台北地檢署今偵結,3名買照人不認罪依貪汙罪起訴,50人認罪獲緩起訴、支付公庫10萬元。
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偵辦此案,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宋男涉嫌賣照給16人,不法獲利12萬8千元;宋男涉貪汙、偽造文書判刑確定部分,應執行11年徒刑。此案部分買照人移轉管轄。
北檢追查,張男、周男、黃男涉嫌透過中間人得知買照的不法管道,分別以2萬、3萬元買照,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技佐宋男負責遊艇及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核發、換發、補發的監理等業務,在辦公室登入MTnet航港單一窗口服務平台系統,在「駕駛執照補換發作業」項目,建立名義人年籍資料及不實的有效期間、發照日期等資料,偽造駕照。
檢方指出,50名買照人坦承買照,依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給予緩起訴處分,各支付公庫10萬元,國庫將進帳500萬元。另,13人依「罪證有疑慮,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