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分析警方及法院紀錄發現,至少50名執法人員利用車牌辨識系統,長期監視前任或前任親密對象及其新伴侶,遭起訴或控罪。
華郵報導,喬治亞州50歲居民瑪西·貝克利(Marci Bakely)無法理解,曾任亞特蘭大布拉塞爾頓鎮(Braselton)警察局長的前男友斯特夫曼(Michael Steffman)為何總是能得知她的精準行蹤。
貝克利後來發現,斯特夫曼利用警局可存取的Flock公司人工智慧(AI)路邊攝影機網路,追蹤貝克利的車牌動向;這套系統能將沿路拍到的車牌寫進資料庫,供警方辦案使用。
彙整警方查詢紀錄的網站「Have I Been Flocked」,斯特夫曼查詢貝克利及其青少年女兒的車牌約600次;斯特夫曼去年11月因跟蹤騷擾及濫用車牌辨識系統被捕,今年4月受審前疑在家中自盡。
Flock獲得矽谷頂尖創投支持,旗下至少12萬支攝影機遍布全美逾6000個社區,每月紀錄200億筆車牌掃描資料。
堪薩斯州一名警察局長透過Flock追蹤前女友的行蹤,甚至在對方與他人親密時突襲現場;威斯康辛州一名警員被控利用系統查詢前女友是否前往墮胎診所,佛羅里達州一名警員曾以視訊通話軟體向女友展示其行車記錄器畫面。
加州一名前警員凡尼(Alexander Vanny)被控利用Flock追蹤並羞辱解除婚約的未婚妻長達數月,並在前未婚妻室友的浴室安裝隱藏式攝影機,最終被陪審團裁定十項罪名成立,今年2月判刑六年。
Flock執行長蘭利(Garrett Langley)受訪時坦言,Flock產品有利事後追查,但「我們無法改變人性,有些人確實會做出錯誤的決定,我們只能確保濫用此工具的人承擔後果」。
數位權利組織「電子邊疆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網路安全主任伊娃·蓋伯林(Eva Galperin)批評,Flock宣稱設有防護措施與監督機制,類似濫權案件仍層出不窮。
聯邦缺乏統一規範,全美約1萬8000個警政機關各訂規則,僅13州立法要求警局稽核車牌辨識系統使用紀錄,至少八州將濫用行為列為刑事犯罪。
部分被害人反映,加害者就是執法人員,申訴與求助過程格外困難,甚至被忽視或駁回。
貝克利申請保護令時,遭法官以「無法證明持續跟騷」為由駁回。她說:「他監視我的一舉一動,但你能向誰舉報警察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