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國中2020年發生學生墜樓死亡事件,監察院今發聲明糾正宜蘭縣政府,認為督導不周、且行政疏失未懲處2名教師。縣府回應,收到報告後將檢討,包含學校督導、落實通報機制等;羅東國中表示,2名教師後續其實已經受到懲處,另外也有加強校內安全機制。
羅東國中女學生「安安」2020年11月疑遭到校園霸凌,於校外墜樓死亡,家長控訴學校處置失當、縣府有意包庇,監察院介入調查。監察委員田秋堇、紀惠容今發新聞稿,指出本月13日已通過糾正宜蘭縣府,包含校方未做校安通報縣府卻無檢核、教師不當管教縣府督導不周,以及縣府處理2名涉案教師的懲處案時,延宕行政程序導致超過時效,教師得以申訴撤銷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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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今回應,尚未收到調查報告書,尊重監院提出的檢討事項,待收到報告再詳細檢討相關內容。目前關於督導不周、行政作業延宕等疏失,將檢討縣府與學校的行政作為,落實通報機制,持續增進學生心理輔導工作措施。
縣府表示,近年至離於增進校安防護措施,比如逐年補助各校裝設、汰換監視器,以及心理諮商輔導空間,並舉辦教師輔導知能,強化一線輔導教師處理自殺防治案件的能力;今年起縣府也設立校園安心團隊,協助各校強化友善校園,遇到緊急案件可以到校協助,提升處理效能。
羅東國中表示,本案2名申請撤銷懲處的教師都是未做校安通報,雖然2022年撤銷成功,去年其實有再被決議懲處,各記申誡1支;事件發生時,校內監視器其實有拍到學生離校畫面,但畫面依規定只能備份7天,當時沒有即時保存,導致後續無法再調閱,已後遇到類似事件會即時保存,去年開始也有再加強校園死角的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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