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女在臉書社群軟體的某個口罩團購交流社團,在某人的暱稱之留言板上,貼文「希望你好好刷牙,好好的人,請不要嘴巴那麼臭。留點給人探聽,免得以後18層嫌太淺」,被控妨害名譽。法官認為,邱女是針對訴人所張貼文章回應,出於一時忿激而為的情緒發言,用語雖尖酸苛薄,但仍在合理評論範圍。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邱女今年3月,在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臉書社群軟體的某處口罩交流社團,在某人暱稱的留言板上,發表「以上,希望你好好刷牙,好好的人,請不要嘴巴那麼臭。留點給人探聽,免得以後18層嫌太淺」貼文,被控公然侮辱罪嫌。
/*.innity-apps-underlay-ad {z-index: 34 !important; }*/
.innity-apps-underlay-ad ~ .header {z-index: 35;}
.innity-apps-underlay-ad ~ .main-content .inline-ads { background: transparent;}
#eyeDiv ~ .footer{ position: relative; z-index: 2;} /* sizmek_underlay 投遞調整置底 z-index 權重 */
.article-content__abbr__text {display:inline-block;} /* to be remove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ads-inline’); });
邱女向法官表示,她沒有公然侮辱之意,她的用語雖然不雅與刻薄,是以宗教輪迴角度規勸告訴人重視因果,與人結善緣,依照案發前因後果及語意脈絡,可見她是想請告訴人檢討自己用詞,並與其他網友建立良善關係,應保障憲法上言論自由之權利。
法官認為,邱女張貼的文字,是針對訴人所張貼文章回應,告訴人的貼文先以負面用詞「黃牛」、「假裝正派」、「想吐」等語暗諷其欲指涉的對象,用詞亦非文雅,邱女貼文回應表達自己看法,顯見邱女是針對告訴人就銷售口罩團購的手法有所不滿,且已有多次爭執而發表評論。
法官指出,從邱女全文的表意脈絡,難見有何侮辱之意,雖用字遣詞提到「好好刷牙、嘴臭」等詞彙,但僅諷刺告訴人的口德欠佳,表示自己之評論,甚而為筆戰。
法官說,稍通文理之人即可看出並非貶損告訴人生理衛生有何不妥之處,只是出於一時忿激而為的情緒發言,用語難免尖酸苛薄,未逾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