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被控擔任國民黨黨主席期間賤賣中視、中影、及舊中央黨部大樓,讓國民黨損害七十二點九億元,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馬等人,一、二審均判馬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昨駁回,纏訟八年的「」,馬無罪確定。
依速審法規定,檢方針對一、二審獲判無罪的被告,必須有判決適用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或判例等理由,才能上訴第三審。馬英九一、二審均判無罪,高檢署上訴理由被最高法院認定不符速審法要件,判決駁回。
三中案從扁政府時期被告發,歷經高檢署查黑中心、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地毯式清查多年,特偵組原以查無不法事證簽結;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台北地檢署在二○一七年重啟調查,隔年起訴馬英九等人,除了檢方調查結果大逆轉引發質疑外,偵辦期間多次由特定媒體披露調查內容,同樣引起不少抨擊。
馬英九卸任總統後,先後被北檢起訴洩密及三中案,兩案最後都缺乏足夠證據說服法官,獲法院判決無罪確定,成為檢方近年來遭質疑公正性的指標案件。
北檢二○一八年七月十日起訴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蔡妻子洪菱霙、蔡正元岳父洪信行共六人,並針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三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但法院審理結果,除蔡正元外,其他五人均獲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唯一被判有罪的是前立委蔡正元,他所控業務侵占罪部分,二審判刑三年六月定讞,已入監服刑;蔡另被控商業會計法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一、二審判六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上訴後最高法院昨駁回,全案定讞。
北檢當初指控馬英九等六人處分華夏公司、中視、中廣、中影股權交易及舊黨部大樓交易不合營業常規,造成國民黨損失七十二點九億元。
但一、二審都認定缺乏足夠證據顯示馬英九、張哲琛與汪海清三人有違背職務、導致國民黨受損害的行為,在中視股權交易部分,張哲琛與汪海清也沒有違反營業常規,歷審均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