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的弟弟讀高中,因陳男認胞弟在校被同學,2023年間到學校門口與學生、家長理論,有肢體衝突,事後媒體報導,陳認定因一名女同學父親是司令部上校,利用職位請媒體做不實報導,陳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發文指控,遭對方提告誹謗,二審近日駁回上訴,判陳拘役40天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的弟弟在台中市一所高中就讀,2023年底時,因陳男認為弟弟遭其他同學霸凌,因此在學校放學時,前往學校門口,與對方理論,過程中有肢體衝突,衝突爆發後,媒體有報導此事,陳男認為該報導偏頗,與一名女同學的家長軍方背景並介入有關。
陳男隨後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控「我弟在學校長期被〇〇〇霸凌」、「〇〇〇的家長是空軍司令部上校」、「女兒在校霸凌我弟弟不但不管教,甚至疑似利用職務之便關係請媒體不實報導」、「先訴諸媒體,惡人先告狀」、「第一次看到臉皮厚成這樣的家長,想必〇先生能爬到空軍上校,也是踩著多少人的屍體、顛倒是非、讓下屬背鍋吧」等語。
女學生的家長看到後,向警方提出誹謗告訴,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承認犯行,當庭向告訴人道歉,雖然陳有和解意願,但對方無意願,所以未達成和解。
一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役40天,可易科4萬元。陳男認量刑過重,上訴台中高分院請求給予緩刑。
二審認定,女學生的家長早在案發前已退伍,不可能以職權請媒體報導,而學校門口的肢體衝突,只要有人拍攝影片,媒體都有報導興趣,陳男散布文字指控女同學涉及霸凌,但沒有具體證據。
二審指出,陳男還指控女學生的家長升到空軍上校是「踩著多少人的屍體、顛倒是非、讓下屬背鍋」的文字,已具體描述的升遷過程,其上校職位是以不正義的方式取得,但沒有依據,所言構成誹謗,上訴為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