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安全部(DHS)16日宣布發布最終規定(Final Rule),取消實施近半世紀、適用於外籍學生、交流訪客及外國媒體人員的「依身分停留」(Duration of Status,D/S)制度,改採固定停留期限管理,外籍學生在美停留原則上以4年為上限,整體上更加緊縮。該規定17日起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布,60天後(約9月中旬)落實執行。
這項新規明定外籍學生完成學業畢業,或選擇性實習訓練(OPT)結束後,原本60天的寬限期將縮短為30天。若提前結束學業或實習工作,也必須在30天內離境,或申請其他合法身分繼續留美。
根據新規,F類留學生及J類交流訪問學者的停留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4年。若需要延長停留時間,必須在期限屆滿前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單獨提出「延長停留申請」(Extension of Stay,EOS)。學校指定校方官員(DSO)或雇主將不再具有直接延期權限。
而申請「延長停留」(EOS)時,若學業延誤是由申請人自身因素造成,將不再被視為合理的延期理由。例如因學業成績不佳導致無法按時完成課程,或學生因反覆無法或不願按照原定計畫完成學業,導致學習期限被迫延長。
新規限制學業轉換:大學部及以下、研究生轉換項目將受嚴格管控。
其中大學入學後首年內,學生不得隨意轉換專業、轉學或更換學習層級,除非獲得特殊豁免。
研究生在就讀期間,學生獲准進入哪一個研究項目,就必須完成該項目,中途不得轉換研究方向或項目。
再則完成一學歷階段後,F-1學生只能繼續攻讀更高層級學位,例如讀完碩士只能攻讀博士以維持F-1身分。
至於I類外國媒體代表停留期限,最新規定一般停留期限不得超過240天,而中國籍媒體人員則限制為90天。簽證持有人如有需要,可向美國政府申請延期。
國土安全部表示,此舉可恢復移民制度完整性,打擊長期存在的簽證濫用問題,並透過定期審查加強國家安全。目前,美國多數其他類別的非移民簽證已採固定停留期限制度。
國土安全部長穆林(Markwayne Mullin)表示,近50年來,「依身分停留」制度削弱了美國國家安全,並為移民詐欺提供可乘之機。他指出,多年來外籍學生得以無限期留在美國,部分人士藉由不斷註冊課程、反覆延長學生身分,規避離境要求,形成所謂「永久學生(Forever Students)」現象。
穆林表示,透過建立明確且有限的停留期限,美國將重新掌握篩選、背景審查及監督境內外籍人士的能力,確保外籍學生專注於完成學業,並於畢業後依規定返國。
國土安全部指出,自1978年起,外籍學生一直採用「依身分停留」制度,停留期限未設明確上限,導致部分人士透過持續修課長期留美。此次最終規定將終止此類制度漏洞。
針對目前已依「依身分停留」制度合法居留美國的F、J及I類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國土安全部表示,將自新規生效日起自動轉換至新制度,其合法停留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