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晶圓公司蔡姓男員工趁與男同事阿龍(化名)工作值大夜班時,從後環抱並撫摸阿龍的,事後再連續對阿龍襲胸兩次,阿龍當下閃避喝斥,氣炸向公司投訴、報警;新竹地院審理終結,蔡男被依防治法性騷擾罪判刑。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阿龍同為竹科一間晶圓公司同事,2024年9月0時於公司內,蔡男見阿龍在包裝機前方操作電腦,便趁其不備伸出鹹豬手自阿龍身厚環抱,並撫摸對方生殖器,經阿龍制止,蔡男又不死心隨即撫摸阿龍的胸部。
離譜的是,同日4時,蔡男見阿龍在查看貨架上的貨物,又趁對方不注意自身後用雙手撫摸阿龍的胸部再度得逞,阿龍氣炸,閃避同時也大聲喝斥,蔡男才罷手離去,事後,阿龍向公司反映,並報警。
法官認為,蔡男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竟對阿龍性騷擾,顯然漠視阿龍身體自主權,並對其身心產生不安全感及心理陰影,行為不可取,考量蔡男坦承犯行,但在法院審理時與阿龍和解,卻未能履行和解條件賠償對方,審酌依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判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