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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賊歪腦筋動到超商自取漏洞!訂黃金飾品10萬 取貨時偷搬回家

竊賊歪腦筋動到超商自取漏洞!訂黃金飾品10萬 取貨時偷搬回家

竊賊歪腦筋動到自取漏洞,一名曾姓男子前年用假名在蝦皮購物網站訂購黃金商品包裹6件,共價值10萬7千多元,卻趁超商店員不注意時,先到自助區將黃金包裹取出放在貨架後方,再二度返回,未付款就取走黃金包裹,將黃金變賣,地方法院依罪將他判刑6月,沒收10萬多元犯罪所得。

判決書指出,曾男2024年8月間以假名「陳艾瑀」在蝦皮購物網站訂購黃金商品6件,價值為1萬8千多元、1萬9900元、1萬9千多元、1萬6千多元、1萬5千多元、1萬7千多元,並約定以貨到付款方式領取包裹。

但曾男在某日下午6點39分到彰化市某超商領這6件黃金包裹時,先到自助取件區找到其所訂購的6件包裹,將包裹移置到超商貨架後方地面,再前往櫃臺購買購物用塑膠袋,佯裝離開超商,13分鐘後再度返回,把偷放在地面的6件包裹都裝入空塑膠袋內,乘店員不注意之際,在未支付任何貨款情形下,帶走包裹,並將全部黃金變賣花用一空。

超商後來發現物品失竊,調出監視器,報警處理。法官審理時也發現,曾嫌早有數次以相同手法在網路以假名購買高價商品,利用便利商店自助取貨方便性來竊取財物,並另有多件竊盜、毒品、偽造文書、詐欺等前案。

法官認為,曾嫌此種犯罪手法,嚴重影響網路購物店家、取貨商家及消費者間信任關係之社會秩序,犯罪手法難認輕微,且審酌被告竊取財物價值達10萬7千多元,被告雖坦承犯行,但未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的犯後態度,將他判刑6月,全案可上訴。

曾姓男子前年用假名在蝦皮購物網站訂購黃金商品包裹6件,共價值10萬7千多元,卻未付款就取走黃金包裹,法院判刑6月。示意圖 /取自google map
曾姓男子前年用假名在蝦皮購物網站訂購黃金商品包裹6件,共價值10萬7千多元,卻未付款就取走黃金包裹,法院判刑6月。示意圖 /取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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