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邱姓男子找女子投資麻將館佯稱短期就能回本,卻帶去旅館趁其酒醉硬上,又以握有證據逼對方出面性交、偷拍,還索討「50萬元封口費」,法院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等3罪判他8年4月,邱上訴全面認罪求輕判,二審撤銷改判他8年2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邱男2023年11月邀女子投資麻將館,稱2、3個月就可回本,女子11月8日就匯20萬元給他,20日再赴約到旅館和邱討論投資事宜,過程中女子因酒醉昏睡慘遭邱性侵。
邱2024年7月5日再向女子聲稱握有2人性交證據,揚言要告知她男友等,脅迫對方再度發生性行為,女子擔心受怕只能配合,未料性交過程中邱竟將手機放在一旁衛生紙盒偷拍;隔天6日邱再傳竊錄性愛畫面,要脅女子給他50萬元作為「封口費」,對方忍無可忍報案才曝光。
南投地院一審時,邱否認趁女子酒醉性侵,辯稱有經過她同意,還稱「如果是強迫的,就不會有第二、第三次機會」,至於之後脅迫性交、偷拍及恐嚇等都認罪;女子控訴,到旅館喝酒暈眩嘔吐,躺在床上就遭邱強脫衣、壓在身上性侵得逞。
一審審酌,邱男趁女子酒醉性侵、脅迫性交偷拍,和女子調解當天竟以「睡過頭」理由沒到,至今沒賠償,並斟酌他海軍官校畢業、現從事人力公司等一切情狀,依乘機性交罪、加重強制性交罪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他3年2月、7年6月及8月,3罪應執行8年4月。
邱男不服上訴,表示自己上訴後坦承犯行,節省司法資源,願和女子調解,盡最大誠意彌補過錯,請求輕判。
台中高分院二審查,邱就乘機性交部分終於認罪,該部分量刑因子改變,就乘機性交罪撤銷改判3年1月,其餘駁回,3罪應執行8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