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好菌好俊康普茶」遭爆長期竄改效期、使用過期原料及回收逾期產品重新分裝販售,追查不法獲利275萬餘元,桃園地檢署依食品安全衛生法、詐欺等罪將鍾淳仁、林思瑜及松樹角、松角實業2公司,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鍾淳仁與林思瑜夫妻共同經營松角實業與松樹角公司,由林女擔任登記負責人、鍾男實際掌控營運,其中松角實業負責生產「好菌好俊康普茶」,松樹角公司則負責銷售,2人並指示生產線員工負責發酵、調味、分裝及包裝等作業。
兩人明知庫存鋁罐裝「蘋果派派」、「鳳梨柑橘」、「冬瓜檸檬」、「柚子檸檬」等產品,剩餘保存期限已不符合寶雅、誠品等通路要求的允收期限,甚至部分「蘋果派派」已於2025年12月5日到期,竟指示員工以香蕉水擦除罐底原有有效期限,再利用噴碼機重新印製「EXP.2027.03.31」等新效期,讓商品看似仍在保存期限內,再出貨販售給寶雅、誠品及其他客戶,藉此獲利。
鍾姓夫妻自2022年11月起,陸續將逾期的櫻花香料、檸檬香料、蔓越莓濃縮汁等原料,添加入「就是蜜桃」、「檸檬薄荷」、「非常莓好」等產品;更將過期的鋁罐「蘋果派派」倒出重裝至香檳瓶,改標為「繽紛派對750ml」等商品販售。
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王念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蒐證,並於2026年4月10日會同桃園市衛生局及衛福部食藥署持搜索票搜索公司,查扣噴碼機、香蕉水及大量改標、逾期康普茶產品等證物,訊後認為鍾淳仁、林思瑜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販賣假冒食品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命100萬元及30萬元交保。
檢方統計,本案利用改標有效期限、添加過期原料及回收逾期產品重新包裝販售等三種方式,共詐得275萬3556元,並聲請沒收全部犯罪所得及查扣犯罪工具。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直指,鍾淳仁曾擔任金蘭食品董事長,還曾公開宣稱「做食品的人一定要有良心,「食」裡面就是一個「良」字」,理應比一般人更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卻為牟取利益,不僅無視員工建議購買新原料,仍執意要求更改效期、使用過期原料及重新分裝逾期產品,將食品安全視若無物,嚴重危害消費者權益及健康,也動搖社會對食品安全的信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