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56888 NEWS

直銷女開發客戶加LINE成夢魘 男狂騷擾「得到你身體」判拘役50天確定

直銷女開發客戶加LINE成夢魘 男狂騷擾「得到你身體」判拘役50天確定

縣一名女子6年前因從事直銷業務,有開發客戶需求,與鄭姓男子加LINE,未料鄭男在前年9月間,持續與通訊軟體、電話騷擾女子,傳訊「為了要約砲、得到你身體」等語,女子不堪其擾提告,苗栗地院依違反跟騷法,判拘役50天,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認定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一名女子從事直銷業務,在2020年間與鄭姓男子加LINE,其後雙方無聯繫,但從2024年9月初至同年9月22日間,鄭男突向甲女傳送「為了要約炮,得到你的身體」等語。

女子將他封鎖後,鄭男仍頻繁撥打電話及傳送簡訊,內容包含「親愛的我很愛你一輩子」、「你有男朋友應該是說客兄對嗎」、「你以前把我花了上百萬都忘記了嗎」等內容,完全無視女子明確拒絕聯絡的意願,女子報警提告。

苗栗地院審理時,鄭男否認犯罪,辯稱女子是在提告後,才告知不要傳訊息給,且女子大可封鎖我就好,後續也沒有騷擾的問題。

苗栗地院依據檢警提供的事證,認定鄭男行為已違反跟騷法的規定,考量鄭男的收入、職業等情狀後,判拘役50天,可易科5萬元。

鄭男任量刑過重,向台中高分院提出上訴,鄭男主張,雙方不認識,是女方主動加LINE,且自己不知對方住居所,未實際跟蹤女子,一審量刑過重,違反比例原則。

台中高分院審酌,一審已充分考量各項量刑因子,無濫用裁量的情形,也鄭男在偵察、一審期間,都否認犯行,直至案情明朗的上訴階段才改口認罪,對節省訴訟資源助益極為有限,不足作為減輕刑度的依據,駁回上訴,判拘役50天確定。

苗栗縣鄭姓男子被控用通訊軟體、電話騷擾女子,台中高分院判拘役50天確定。示意圖/ingimage
苗栗縣鄭姓男子被控用通訊軟體、電話騷擾女子,台中高分院判拘役50天確定。示意圖/ingimage

Share:

最新文章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