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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看守所羈押寄信威脅家人 「回去闖大場讓你一個頭兩個大」判刑出爐

男看守所羈押寄信威脅家人 「回去闖大場讓你一個頭兩個大」判刑出爐

新北市蕭男因對有暴力行為,今年2月9日地方法院核發民事緊急,裁定不得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且應最少遠離住處至少100公尺。蕭男另案羈押在基隆看守所,今年3月寄信給家人,揚言「我回去一定闖一場大場的,定讓你一個頭兩個大,你們如果要認為說我在恐嚇也無所謂。」法官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基隆地院判決指出,蕭男與申請人2人間具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庭成員關係。蕭今年2月9日,經基隆地方法院核發民事緊急保護令,裁定命其不得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不得有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且應最少遠離住處至少100公尺。

判決說,蕭男2月10日親自收受保護令已知悉保護令內容後,今年3月8日因另案在基隆看守所執行羈押期間,3月時寄送信件給家人。

蕭男在信中寫有「我告訴你,我回去一定闖一場大場的給你,我一定讓你一個頭兩個大…、不怕事不怕關…、你們如果要認為說我在恐嚇也無所謂…」等語,家人收信後向警方報案,警方將蕭男依違反家暴令、恐嚇送辦,並經檢方起訴。

法官審理指出,蕭男無視保護令效力,違反保護令內容對告訴人騷擾、通信,考量他坦承犯行,因此給予易科罰金。

法官並指,依信件內容,言詞雖有流於挑釁,令閱讀者不悅之情,然並未具體言及要如何加害告訴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客觀上尚難評價為「惡害通知」之行為,認為尚難構成檢方起訴的恐嚇危害安全罪,此部分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男看守所羈押寄信威脅家人,「回去闖大場讓你一個頭兩個大」判刑出爐。記者游明煌/攝影
男看守所羈押寄信威脅家人,「回去闖大場讓你一個頭兩個大」判刑出爐。記者游明煌/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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