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的男子昨天下午行駛台66快速道路市平鎮路段西行,與另一名開車的吳姓駕駛人發生行車糾紛,楊拿出高爾夫球桿砸車後離開,警方據報通知楊到案,訊後依公共危險、毀損、傷害、恐嚇及強制等罪嫌,函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楊到案時自稱是吳開車突然侵入他前面的,因為安全距離不足險象環生,他於是下車理論。吳男反駁,指楊姓駕駛人不明原因侵入他前面的車道、堵車逼他停車,險些追撞;楊還拿高爾夫球桿砸他的車門和玻璃,當時車上有飽受驚嚇,於是報案。
警方指出,案發時間約昨日下午2時26分許,地點在台66快速公路西向24.5公里,大溪往中壢方向,雙方不明原因發生行車糾紛,楊姓涉嫌人隨即攔停被害人車輛,持高爾夫球桿敲擊車窗,致被害人車輛駕駛座玻璃毀損,並造成被害人左手中指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