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國昆凌」外號的張姓女子曾詐騙富商被判緩刑,今年3月又被周刊披露重出江湖,改以包養網站認識1名商人詐騙數十萬元,張女事後曾出面喊冤,並稱是正常借貸,盼外界不要聽到「小昆凌」就覺得她詐騙,但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後,認定張女涉詐38萬多元,依詐欺罪嫌起訴她。
檢方起訴指出,張女(40歲)今年1月透過包網網站「Sugarbook」認識古姓商人,其基於詐欺取財犯意,2月1日向古稱母親住院需要醫療費用,先是向對方拿了23萬元,隔沒幾天2月5日又以租屋要付房租、仲介費等,再向古要了15萬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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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為,張女以此手法詐騙對方,導致古男陷於錯誤前後匯款,事後向張要求還錢未果才知被騙,因而報警提告。
台中地檢署偵辦期間,經合法通知張女她卻未到庭;檢方查,張女在警詢時矢口否認詐欺,辯稱自己和古是男女朋友,她認為2筆款項都是古要給她的,且彼此沒有吵架的時候,古都說不用還錢,後來吵架了才要她還,認為自己沒有詐欺。
檢方認為,古男指證歷歷,並有相關證人、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警方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表及LINE對話等可佐,認為張女顯是卸責之詞,不予採信,偵結依詐欺罪嫌起訴她。
另就古男控訴張女還以照顧媽媽壓力大想買貓、買寵物用品、洗車及盜刷信用卡等近10萬元,是否有施以詐術因無法證明,該部分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張女今年3月初被周刊披露涉詐後,一度通知要開記者會卻神隱1日,隔天3月6日才出面,她當時否認周刊報導內容,表示自己不可能逢人就說「我是小昆凌」,當初沒和保羅先生交代,後來被發現就覺得她在騙人,而交往期間有和對方借貸40幾萬元,並聲稱都是正常借貸關係,沒有騙錢。
張也說,她因交友網站我愛紅娘和保羅先生認識,並非包養網站,她是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沒有想要被包養。
她當時也說,希望大家不要認為只要是「小昆凌」講的話都是詐騙,全部都是負面,她也想要好好重新做人,但人家一聽到小昆凌就覺得,她講的十句話有十一句是假的,覺得被網路霸凌,都不敢出門,一直哭不知道該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