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學渣」未取得高中畢業證書的李欣庭,嚮往法律工作攻讀法律學士、碩士參加司法官特考,難能中第卻在受訓期間請「生理假」出國、實習時遲到早退,司法官學院訓練委員會認已違規,廢止她受訓資格報考試院核定。
李欣庭如果今年順利分發,是司法官學院63期的法官或檢察官,將成為執法先鋒,但她不遵守規定,美夢已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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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28歲的李欣庭台北大學法律系法學組畢業,自述曾擔任南山人壽的業代,因缺一紙高中文憑之故,對外自稱是「學渣」;她經過3年備考,2021年獲司法官特考、律師高考「雙榜」,曾是年輕學子的勵志榜樣。
準司法官訓練一期為2年,第一階段在學院上課,第二階段在行政機關實習或在檢察署、法院當學習司法官,最末階段返回學院再分發執業。
李欣庭於第一階段訓期時,藉口請「生理假」出國,第二階段她在中、南部機關實習時,缺課超過20小時,實習時又經常性遲到早退,司法官學院訓委會為此調查她為何不勤學。
訓委會調查考勤紀錄時,李欣庭對藉口出國提申辯,訓委會委員認定違規不成立,不過,李女遲到早退蹺課太多,且提不出合理事由,違規情形太明顯,訓委會開會決議廢止她的受訓資格,送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確認。
準司法官於訓期被取消資格者不多,李欣庭非首例。過去有學員酒後鬧事、對同學性騷擾,司法官學院認「未來」執法者要術德兼修,作人表率,除要求專業知識,道德操守不能偏廢,對學員汰除高規格檢驗,嚴格辦理。
司法官在全國30多萬名公務員中社會地位高、公俸保障佳,每年吸引近萬人應試,但錄取率卻不到2%,過關的都是人中龍鳳,李欣庭考上未遵守規定可能喪失資格,只能說惋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