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去年開1輛黑色賓士撞上徒步推資源回收車的88歲江姓老婦,陳停下19秒後,竟再踩油門直接輾過對方,釀江捲入車底慘死;陳一度依過失致死罪嫌20萬元交保,但檢方查出他吸食毒開咖啡包上路,尿液驗出高濃度第三級毒品成分,改依毒駕致死罪嫌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警方去年8月28日一早7點多獲報,南屯區環中路三段有車輛撞擊行人車禍,到場發現陳姓男子(39歲)開黑色賓士沿環中路三段外側車道,撞上前方徒步推資源回收的江姓婦人。
警方調監視器發現,陳撞人後非但沒下車查看,竟往前慢速行駛輾過倒在地上的江婦,釀江傷重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院搶救,仍於上午11點多死亡。
據了解,陳男平時經營消防工程公司,當下一度辯稱開車途中接聽手機,沒注意才撞到人,但因一時慌張,想停到路邊查看才繼續開;另江婦每天習慣早起,常在南屯區一帶做資源回收,一大早就會拿去變賣加減補貼家用,未料突遇橫禍。
警方初步確認陳撞人後沒下車,還緩慢向前行駛輾過人,認定他有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嫌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後改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其20萬元交保。
檢方事後查出,陳男前一天27日深夜在南屯區公司內服用有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的毒品咖啡包,28日清晨5點多毒駕上路,先是到西屯一處行館找朋友,7點多離開時在南屯環中路撞上江。
陳停留19秒後,再踩油門向前,導致江滾入車下底盤,再遭右輪、後輪輾壓腳部2次,傷及頭、頸椎及骨盆身亡;陳尿液送驗,呈現「4-甲基甲基卡西酮」、「4-甲基麻黃鹼」陽性,濃度分別達1000ng/ml、118ng/ml。
檢方偵結依毒駕致死罪嫌起訴陳,全案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