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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留分修法三讀 法務部:續推遺產酌給、特別貢獻配套

特留分修法三讀 法務部:續推遺產酌給、特別貢獻配套

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委員提案修正《》第1223條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規定,刪除「兄弟姊妹」。表示,這與其修法方向相同,法務部敬表支持。

法務部提到,此次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主要因應現代社會家庭生活型態改變,兄弟姊妹間之關係已未若以往緊密,為回應社會期待,而酌予放寬對遺囑人遺囑自由之限制。

法務部提醒,此次刪除兄弟姊妹之「特留分」,其「應繼分」規定則仍予維持,如果被繼承人未於生前預立遺囑「排除兄弟姊妹繼承」,也無其他前順位法定繼承人時,其兄弟姊妹仍得依現行《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

為避免僅刪除上開規定,可能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之不公平,法務部先前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密集召開六次研商會議,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含配套修正現行「遺產酌給制度」及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等規定,目前已報行政院審查中。

法務部將持續與相關機關協調溝通,推動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配套部分修法程序,使繼承法制更臻完善。

如果被繼承人未於生前預立遺囑「排除兄弟姊妹繼承遺產」,也無其他前順位法定繼承人時,其兄弟姊妹仍得依現行《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法務部/提供
如果被繼承人未於生前預立遺囑「排除兄弟姊妹繼承遺產」,也無其他前順位法定繼承人時,其兄弟姊妹仍得依現行《民法》第1138條規定繼承。法務部/提供

法務部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含配套修正現行「遺產酌給制度」及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等規定。法務部/提供
法務部擬具「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含配套修正現行「遺產酌給制度」及增訂「繼承人特別貢獻」等規定。法務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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