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黃男駕駛車行經國1南向37.6公里處林口路段時,左前輪突然爆胎仍持續開將近3公里才停。1輛轎車輾壓到散落的皮釀車損,貨櫃車掉落的零件遭輾壓後還擊中另1輛車,所幸3名駕駛均未受傷,確切肇責歸屬仍待進一步釐清。
警今天上午7時許接獲通報,國道1號南向37.6公里林口路段有車輛爆胎,並造成其他車輛受損案件,現場無人受傷。國道警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經查駕駛貨櫃車的黃男行經南向37.6公里林口路段時,左前第二個輪胎突然爆胎,但黃男仍持續往前開了將近3公里,至南向39公里處才停至路肩。
此時40歲蕭男開車行經該路段時,不慎輾壓到黃男貨櫃車散落之輪胎皮導致車損,緊接著45歲洪男車輛擋風玻璃,疑似被不明車輛輾壓到貨櫃車掉落的車體零件擊中碎裂,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
警方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發現均未喝酒,確切肇責歸屬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國道警呼籲,民眾在國道遇到爆胎時切勿慌張,雙手緊抓方向盤,鬆油門勿踩煞車,以滑行的方式行駛到外側路肩,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並在後方50公尺擺放三角故障標誌,切勿勉強行駛。
若無法停靠外側路肩,於車輛停止後,亦應先立即開啟雙黃燈,下車時應隨時注意後方來車,並將車上的三角架放至車輛後方100公尺處警示。駕駛、乘客趕緊遠離車輛退到路肩,過程中需隨時注意後方來車,避免遭追撞發生危險。
國道警提醒,用路人出門前應巡視車輛狀況,並注意胎紋是否正常及胎齡是否老舊,可裝設胎壓偵測器提早知道輪胎是否有異常;胎紋不足或胎齡老舊致使車輛爆胎,其責任歸屬在駕駛人,一旦發生事故恐造成車損及人員傷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