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沒有牙資格,也未取得牙體技術師證照,竟然在平鎮區民宅替病患製作齒模、更新牙套,長達約3個月執行牙科醫療行為;桃園市接獲檢舉查獲大批牙科器械及藥品,桃園地檢署偵結,將黃翁依違反醫師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現年74歲黃翁明明知道自己不是牙體技術師,更沒有取得合法的醫師或牙醫師執照,依法絕對不能擅自執行任何醫療業務,卻涉嫌自2024年7月至9月間,在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一處民宅內,替病患提供假牙齒模製作、牙套更新等牙科醫療行為,儼然將民宅當成地下牙科診所經營。
案情曝光起源於就診民眾察覺有異檢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2024年9月2日前往當地稽查,當場查扣牙科治療檯等牙科器械與藥品,並掌握相關事證後,依法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黃男雖無合法醫療資格,卻以延續、反覆方式替病患進行牙科醫療行為,已涉嫌違反醫師法第28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罪嫌;檢方指出,黃男多次進行同類醫療行為,依法屬反覆延續實施的「集合犯」一罪處理。
檢方也向法院聲請沒收查扣的牙科設備與藥品,認定均屬供犯罪所用之物;至於未扣案的犯罪所得,也將依法追徵其價額,全案依法起訴,後續將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