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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賤賣4萬元寶可夢卡!日店家稱買方「落跑」遭炎上 律師分析觸法關鍵

烏龍賤賣4萬元寶可夢卡!日店家稱買方「落跑」遭炎上 律師分析觸法關鍵

根據日媒「」報導,池袋一間卡牌專賣店日前發生一起交易烏龍,將一張市價近20萬日圓(約新台幣4萬元)的稀有卡,以10分之1的超低價1萬9990日圓誤售。事後店家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買家結帳後「逃走成功」,店員追出去卻沒追上。這番言論瞬間引發撻伐,遭大批網友痛批:「買賣都成立了,追上客人想幹嘛?」、「自己標錯價還怪客人,根本搞錯對象!」

針對這場「撿便宜」引發的糾紛,律師也給出專業分析。首先在刑事責任上,買家是否觸法取決於「失誤發生的環節」。如果一開始的商品標價就標錯,即使買家心知肚明這價格太便宜,原則上也不構成犯罪,因為買家沒有義務主動糾正店家的失誤。

但如果標籤無誤,是店員「結帳時按錯金額」,情況便大不相同。若買家當下發現店員少算錢,卻刻意隱瞞並完成結帳,這種利用對方失誤獲利的行為,就可能構成「罪」。反之,若買家結帳當下也沒發現算錯錢,因缺乏詐欺的故意,則不會成立詐欺或竊盜罪。

至於民事方面,店家能不能要求「退還卡片、退回款項」?律師指出,由於兩者價差高達10倍,這在民法上極可能認定為「重要錯誤」,店家有權主張撤銷買賣契約。不過,若店家本身存在「重大過失」,原則上無法撤銷。但若有證據顯示買家熟知卡片行情,理應察覺價格「錯得離譜」卻鑽漏洞,店家就有機會討回卡片。這場烏龍交易最後誰是贏家,看起來仍有待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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