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詐領助理費風波也延燒到金門。金門地檢署偵辦前議員陳滄江與其子、金姓姻親等人貪汙助理費案,昨天偵查終結,將陳等3人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提起公訴。陳表示,問心無愧,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檢方指出,陳滄江於2011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間擔任金門縣議會第5、6屆議員,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是由金門縣議會編列預算支付,直接撥款至各公費助理帳戶,並非議員薪資一部分,也不是議員個人實質補貼,應全額支付給實質擔任公費助理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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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表示,陳滄江竟與其子、金姓姻親等人共謀,由金女於2012年6月至7月、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名擔任「人頭助理」,金再將收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帳戶交給陳的兒子持用,陳子每月收受後,轉存其他的帳戶,前後共詐得98萬8091元。
檢方指出,根據情資,金女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實際任職於台中市某旅宿業,且2013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8日都待在日本,客觀上顯然無法擔任金門縣議員助理工作。今年3月27日執行搜索、扣押以及訊問,認為陳滄江等3人均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便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陳與兒子另犯洗錢罪,全案依法提起公訴。據了解,陳最高恐被判7年。
陳滄江說,兒子有實際做事,助理費金流也全在兒子戶頭,沒給任何人,並非「人頭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