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間水電工程行因將名下車輛交由水電師傅使用,不料師傅疑似吃定老闆會付罰單,竟恣意違規積欠各式滯納使用、停車費、未依規定繳納停車費、ETC通行費、ETC通行費罰鍰及其他罰鍰等共977筆,合計32萬餘元罰鍰,以致工程行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扣押工程款債權,迫使女老闆緊急到場繳清欠款,並將車輛過戶給師傅,以絕後患。
新北分署表示,該水電工程行由現年30餘歲的鄭姓女子和20餘歲的許姓女子合夥經營,並先後擔任負責人,先前因違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遭主管機關裁處3筆每筆2萬元的罰鍰。
另外,工程行名下車輛又積欠977筆各式牌照稅、ETC及交通違規罰單,違規態樣包括超速、闖紅燈、違規停車、行駛、轉彎及占用身心障礙車位等,自去年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期間,新北分署雖多次執行該工程行銀行存款,但僅徵起約16萬元,於是又於今年7月初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工程款債權。女老闆收到新北分署的扣押工程款債權命令後,連忙委託員工日前親自至新北分署說明,表示因工程行名下車輛平日均交由水電師傅使用,水電師傅應是認為老闆會負責處理交通違規罰鍰,才會任意違規。
這次因合作廠商收到新北分署扣押命令,催促工程行儘速處理,讓新北分署撤銷扣押命令,以免影響雙方日後合作關係,老闆於是緊急委託員工到場繳清欠款。為避免日後再發生交通罰單的無底洞,增加公司財務負擔,老闆已準備將該車輛過戶給水電師傅,日後如再發生交通違規,將由師傅自行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