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科子公司立保位整鈔中心驚爆內鬼監守自盜8400萬元,林姓副管理師過去2年來,利用幫金融客戶補鈔機會,在出入庫借支明細單據虛增千元欄位,2至3天拿走10至30萬元現鈔,總公司查帳驚覺短少,林男卻失蹤,檢警上月21日將林拘提到案聲請羈押獲准,將釐清金流。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說明,37歲林男在立保保全公司擔任桃園整鈔中心副管理師要職,原應負責維護金融安全的他,卻利用為客戶繕打訂單的權限,在出入庫金流作業的借支明細等業務文件中,刻意虛增「新台幣1000元」欄位的金額,列印後交由整鈔中心審核。
由於內部審核人員誤信客戶確實有大額現金需求,於是根據林副管理師偽造的單據出金,林男得手後,展開長期「搬錢計畫」,以每2至3天一次、每次10萬至30萬元不等頻率,逐步將金庫公款納為己有,總計侵占多達8400萬元。
桃園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塗又臻接獲情資,隨即指揮刑事警察局展開偵蒐,經深入追蹤資金流向與比對帳務文書,檢警於今年4月21日晚間發動首波行動,成功將失蹤的林姓副管理師拘提到案。
檢方指出,林男利用公司內控流程漏洞,反覆操作相同手法,期間未被察覺,顯示公司審核機制形同虛設,案經總公司查帳發現向刑事警察局報案,調查蒐證後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塗又臻指揮偵辦,逐步釐清資金流向與犯案模式。
林男於偵訊過程中,面對大數據分析出的帳目缺口難以自圓其說,檢察官認定他利用職務熟悉度,透過行政程序漏洞進行系統性竊占,行為已嚴重破壞產業秩序與公司信任。
全案依林男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以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4月22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調查後,考量侵占金額巨大且有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獲准,將持續清查有無其他共犯,並追索遭挪用的巨額款項流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