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阻飆車歪風,地檢署胡竣瑋指揮蘆竹警分局,偵辦今年四月蘆竹區清晨10多輛車集體飆車,嚴重有影響安寧及公共安全案,近日偵結,以被告陳男等18人涉嫌聚集公眾道路競速飆車,涉嫌妨害公眾安全罪嫌提起公訴,並查扣及申請沒入5輛飆車重機與5輛載運機車的車輛。
檢方指出,陳、黃及賴男等人透過通訊軟體LINE聊天室聯繫聚集成員,規畫競速時間及地點,並選定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為競速路段。另被告吳男等6人分別提供車輛將供競速使用的普通重型機車載運至現場,同夥陳、楊提供所有機車供競速使用。
飆車計畫確認後,一行人今年4月26日清晨5時許至5時23分,在蘆竹區長興路2段道路,騎乘多輛重型機車併排行駛、前後追逐競駛飆車,還「燒胎」(催動油門同時按壓煞車,使機車輪胎原地空轉摩擦路面)等方式危險駕車,造成大量煙霧及噪音,不僅妨害其他用路人正常通行,更因高速競駛、併排行駛等行為,極易造成車輛失控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危及公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對道路交通秩序及周邊居民生活安寧造成重大影響。
檢察官為求即時遏止聚眾競速飆車歪風,指揮蘆竹警分局專案小組與桃園市刑大、交大隊、八德及平鎮警分局追查蒐證,掌握相關涉案人員身分及犯罪事證,案發後10日內拘提被告黃男等6人到案,後續再執行第二波拘提被告賴男等4人,其他涉案被告自行到案說明,檢察官日前提起公訴,展現嚴查速辦此類公共危險案件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