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想要加強防衛或開發當地礦藏,真的需要買下或動武取得格陵蘭嗎?紐約時報和英國廣播公司(BBC)指出,根據美國與丹麥的防衛協定,美國在格陵蘭擁有絕對軍事權力,美國總統可全權決定格陵蘭軍事部署,但無法讓美國擁有該島礦產所有權。
根據美國與丹麥在冷戰時期簽署的協定,美國在格陵蘭擁有廣泛軍事管道;該協定允許美國在全島興建、架設、維修與運作基地,派遣人員控制船艦、飛機與水上飛行器的起降、停泊等任務。
丹麥國際研究院研究員歐里森向紐時說,美國若想要在格陵蘭加強軍事力量,其實非常簡單,只要友善一點提出要求即可;但誰都無法買下格陵蘭,丹麥政府也無權出售格陵蘭。
歐洲多國領袖也提到一九五一年的防衛協定,認為格陵蘭屬於當地人民。
冷戰時期,美國與丹麥為防堵蘇聯,於一九五一年正式簽署防衛協定,格陵蘭美軍基地持續運作並設置早期預警雷達站。二○○四年,兩國在格陵蘭伊卡利古增修原協定,美國軍事活動必須徵詢格陵蘭自治政府。
BBC報導,根據現有協議,川普其實有權向格陵蘭派遣任意數量的部隊,惟這類安排無法讓美國擁有格陵蘭深埋北極冰層下的龐大礦產資源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