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鞍國小校長劉育成任教34年,卻長期猥褻、國小女童,2024年以監督失靈糾正南投縣政府。南投地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劉15年8月;因劉已交保需戴電子腳環監控,劉稱自己做臨時工,希望解除科技監控,台中高分院仍認有必要,裁定延長境管、科控8月,可抗告。
2023年有遭劉猥褻的女學生出面開記者會,指控時遭劉猥褻、性騷,後陸續有被害人出面,檢方偵辦後將劉聲押獲准、起訴。
南投地院一審指出,劉1994年至2023年間,任職南投縣國小教師、主任、代理校長、校長長達30年,期間卻對4名女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性騷,釀4人身心受創留下難以抹滅陰影。
一審認定,劉犯後毫無悔意,以為只憑被害人單方面口頭證詞無法證明,合議庭依被害人、受害後情緒崩潰得接受治療,認為劉犯罪事實明確,判處15年8月徒刑。
監察院也指出,劉育成涉性侵、性騷多名女學生,當年受害者勇敢出面舉發,監察委員調查揭發多名資深教育人員知悉卻未依法通報處理,導致一再錯失處理時機造成多人受害,南投縣政府校園性別事件監督機制嚴重失靈。
監察院也說,南投縣政府未依權責要求劉育成停職接受調查,衍生干擾調查、意圖掩蓋事實及透過民代施壓等情事,處置顯有違失,糾正南投縣政府。
劉育成於南投地院一審期間,2024年3月29日提出50萬元交保獲釋,同時限制出境、出海,台中高分院2025年6月30日再裁定他接受電子腳環科技監控8月。
因科控期間屆滿,中高分院再開庭時,劉表示希望可解除科控,因他做臨時工,腳還要充電比較不方便,充電困難,若要繼續科控,請幫他換腳環及下面充電線。
中高分院考量仍有監控必要,裁定劉3月2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接受電子腳環科技監控設備監控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