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網路自爆與骨科醫生趙建銘離婚,民眾黨前主席妻子陳佩也在臉書「發難」,指控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扣押柯的「怎麼有這麼畸形、不盡人情的法條呢?」,台北分署表示,柯的退休金撥入帳戶就變成存款債權,依法得為強制執行標的。
今天在臉書表示,和柯文哲結婚35年,如果要離婚,大概不會是個性不合,而是「貧賤」,甚至表示,她和柯去台北分署做筆錄,希望要求退回部分退休金給他們當生活費,但台北分署說「未入帳的退休金才不能扣押」、「已入帳的退休金就變成存款,可以執行扣押」。
台北分署對執行案的適法性回應表示,本案是監察院因柯文哲逾期未履行法定繳納義務,於是依法移送本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各項強制執行作為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因此說明法律依據與執行原則。
台北分署表示,扣得存款是否屬不得扣押的退休金債權,因將領取的退休金撥入銀行後,已非相關法條所稱請領退休金的權利,除有其他不得扣押之情形外,難謂不得執行(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3年法律座談會民事執行類提案第37號研討結果參照)。
因此,義務人尚未領取的「未入帳」退休金請領權利,依法確實受保障而不得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不過,若已撥入義務人個人金融機構帳戶,其法律性質即轉換為對金融機構的存款債權,依法得為強制執行標的。
台北分署表示,執行機關於扣押義務人存款時,針對維持義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之費用,都會依法進行調查與處理,以落實公權力執行與基本人權保障之平衡。
台北分署說,本案屬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與民事執行採當事人進行主義不同,台北分署將恪遵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執行。
此外,外界也關注是否已對柯文哲核發「禁奢令」部分,則尚未對柯核發禁奢命令,嗣後如查得柯的生活有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時,仍將依法審酌是否核發禁奢命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