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某木材家具生產商,去年2月由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廖姓隊員進行使用執照複查作業,發現廠房出現原先圖面沒有的設備,可能需另行申請雜項工作物使用執照。該公司黃姓女副總為了省事,竟在信封袋中裝入2萬元意圖行賄廖員遭拒,並通報政風單位法辦,新北地檢署考量黃女認罪予以緩起訴,另須向公庫捐款6萬元。
檢廉調查,黃女公司前年11月取得廠房使照,去年2月24日廖員前往該廠房複查,發現廠房內放置未於建築平面圖繪製的大型木屑儲存槽,因此認為有發函向新北市工務局建造科詢問是否須另行申請雜項工作物使用執照的必要。
黃女得知此事後,隔天上午致電廖員,假藉廖員昨天複查時有遺落,以及欲詢問雜項執照相關程序,邀約廖員再度碰面,卻將2萬元現金包在文件中,再裝入白色信封袋,於當天下午4時與廖員相約拆除大隊會客區見面。
兩人見面後,黃女先將信封袋推至會談桌中央,再打開手機秀出一張廠房內利用角度避開儲存槽所拍攝的,希望廖員能以此照片作為複查資料,遭廖員當場拒絕。但黃女離去時,仍將信封袋留在桌上不動,直到廖員將信封袋帶回辦公室拆封,發現內有現金,旋即將現金退還正欲離開的黃女,並通報政風室轉由廉政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