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姓男子在副秘書長游智彬擬參選台北市所設的文山區競選服務處大力敲門、拉扯競選旗幟,警方將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台北地院審查認定徐藉端滋擾公眾得出入場所,裁處徐罰鍰4000元。可抗告。
移送書指出,徐2026年6月13日12時許在游的競選服務處前多次大力敲打服務處大門、多次大力拉扯競選服務處旗幟,並朝服務處內大吼「引狼入室」、「我是你芳鄰,屁勒」、「我是你芳鄰啊開門啊」、「我是你芳鄰嗎」,徐藉端滋擾公眾得出入之競選服務處。
徐經警方通知未到場,柯姓證人指證監視器畫面中的人為徐,認為,徐無端以「我是你芳鄰啊開門啊」為由,多次大力敲打大門、拉扯旗幟並對該處大吼,屬藉端滋擾行為。
裁定指出,競選服務處於競選期間應為供民眾出入的場所,不因案發當時適巧無人在內而有不同,徐的行為踰越容許的合理範圍,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藉端滋擾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的非行,審酌犯情、違反手段、所生危害,裁定罰鍰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