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一名男子持有多檔熱門的,有錢投資,但面對交通違規、吸毒遭查獲都拒繳罰鍰,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清查發現,該名男子除了有錢投資,金融帳戶的存款也足以繳納罰鍰,書記官發文扣押存款後,將積欠罰鍰與交通違規近3萬元一次清償。
屏東分署指出,該名男子在去年3月在屏東市路口處遭警方盤查,當場查獲吸毒的K他命工具。警方調查時,該名男子坦承吸毒,並同意採尿送驗,檢驗結果尿液呈陽性反應,遭警方裁罰新台幣2萬元,須在指定日期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毒品危害講習6小時,查扣施用工具沒入銷燬。
之後這名男子未依期限繳納毒品罰鍰,另因未依限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及開車多次違停遭裁罰,都不理會,案件陸續經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部公路局高雄監理所屏東監理站檢具相關資料移送屏東分署執行。
承辦書記官調查發現,男子持有多檔熱門ETF,研判男子有錢投資,應具一定程度財力,進一步調查名下金融帳戶存款足以繳納罰鍰,男子卻未清償欠款。書記官隨即發文扣押存款,順利清償男子積欠毒品罰鍰及交通違規罰款,金額合計近3萬元。
屏東分署表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之1第2項規定,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毒品危害講習。民眾若收到裁罰通知應依限繳納,否則面臨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措施,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