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闕婉玲的職籃台新戰神啦啦隊女神「闕闕」7月曾發文指控,在桃園中壢街頭遭警察包圍拉扯,讓她嚇到喊救命,警方當時澄清僅是盤查可疑移工。「闕闕」今天被爆出涉犯防制法,將交給詐團成員詐取99萬2千元,還想將錢提領出來購買虛擬貨幣。桃園地院依洗錢未遂罪判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3萬元。
依據桃園地院刑事判決,「闕闕」在2023年11、12月間某日,將其名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帳號,交付成員使用,詐團成員接著於2023年12月間某日,向張姓投資者施以投資詐術,對方陷於錯誤,於2024年1月5日將99萬2千元匯入渣打銀行帳戶。
「闕闕」接著又依照詐騙集團成員指示,於2024年1月5日同日下午欲將款項轉出用以購買虛擬貨幣,意圖使詐騙集團順利隱匿不法所得來源與去向,好在渣打銀行帳戶因風險控制限制提領,而洗錢未遂。
針對相關犯罪事實,「闕闕」坦承不諱加上張姓受害者提出對話紀錄、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渣打銀行帳戶開戶及交易明細等資料佐證,事證明確。
法官審酌,「闕闕」坦承犯行且無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加上詐欺款項均未經提領或轉出,已達詐欺取財既遂程度,以洗錢未遂論之。
法官也認為,「闕闕」參與詐騙犯行部分,不僅提供帳戶給詐欺份子使用,更參與後續的提領行為,為詐欺取財罪、洗錢未遂罪的直接正犯,但念其短於思慮,誤蹈刑章,依共同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2項、第1項的洗錢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並沒收已匯入渣打銀行的洗錢標的99萬2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