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撒古流.巴瓦瓦隆曾經獲得國家文藝獎的殊榮,卻於5年前在屏東縣三地門鄉大社溪溪谷河床女學員,女方事後傳訊給友人「反正撒古流用了我的身體」等語,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徒刑,全案定讞。
撒古流.巴瓦瓦隆長年從事原民藝術創作且頗負盛名,2018年為國家文藝獎得主,女學員則是經人介紹向他工作學習,負責從事隨行攝影記錄工作等。兩人2021年2月9日晚間,在撒古流.巴瓦瓦隆位於三地門鄉的住所飲酒聊天。
撒古流.巴瓦瓦隆又邀約女學員外出汲取創作靈感,便駕車載女方於隔日凌晨1、2時許到大社溪溪谷河床,抵達後生火並鋪設睡墊,兩人比肩躺臥在上面,他以手摟著對方詢問是否願意發生性行為遭拒,仍強吻壓制並要求女方脫衣,之後性侵得逞。
過程中,撒古流.巴瓦瓦隆察覺有朋友接近,要求女學員躲藏於一旁,他和朋友短暫交談後,待友人離去,再度要求女方回到睡墊性侵,事後開車返回住處。
女學員案發後傳訊息給友人表達恐懼、請求協助並驗傷,也聽從友人建議透過原住民部落會議方式解決此事,撒古流.巴瓦瓦隆最終雖同意50萬元給女學員和其父親,但始終否認犯行;女方則透過友人在社群網站發文揭發案情。
法院審理時,撒古流.巴瓦瓦隆否認犯行,但經傳訊女學員、朋友等人後,認定撒古流.巴瓦瓦隆確實有違反女方意願性交,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