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駐仙台名譽領事田井進,近期驚爆涉入大規模醜聞,遭國稅當局指控協助約20家中小企業隱匿所得。這些企業透過向名譽領事館支付虛構名目的「調查委託費」,讓帳面上的支出合法化。
該逃漏稅案的手法細膩,企業將款項匯入名譽領事館帳戶後,田井氏便將資金轉移至個人或助理帳戶,扣除約10%的手續費後,將剩餘現金再還給企業。在此過程中,田井氏及其助理因未申報這些手續費,被查出隱匿了約3.7億(約台幣7千3百萬元)與5,000萬日圓(約台幣986萬元)的驚人稅額。
「名譽領事」是根據《維也納條約》所設立的領事機構人員,通常由與該國關係深厚的當地民間人士擔任,負責保護國民與處理領事館館區內的文化交流,並非正式外交官。不過,名譽領事並未享有外交豁免權,個人所得同樣需依法納稅。田井氏卻長期向有意赴柬埔寨發展的企業主吹噓,稱因名譽領事館受國際條約保護,國稅局無權介入查稅,甚至出示錯誤的條約解釋文件並蓋上印信,試圖取信於多個業主。
這些被誘騙的企業主,最後因輕信所謂的「外交節稅手法」,也付出慘重代價,不僅都被國稅局追討鉅額稅款,名譽領事本人也同樣面臨稅務機關的嚴厲懲罰與追繳。面對醜聞,柬埔寨駐日大使館表示這是田井氏的個人問題,不予置評,而田井氏本人對於媒體的查證,也未做出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