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偵查隊前機動小隊長施富承,涉嫌收受新莊區裕民里前曾榆期2萬元賄款,為除去曾男兒子的仇家李姓男子,利用李男通緝犯身分設局誘捕對方,事後再以加菜金名義。新北地方法院今傳喚該分局前偵查隊長、現任新北市刑大副大隊長徐子胤,以及分局負責民間捐贈的巡官丁源興作證,了解偵查隊和分局處理公積金及捐款的正常程序,釐清施員是否從中上下其手、私下收賄。
施富承從警超過35年,在新莊人脈極深,2024年11月29日他遭檢廉約談後,隔月12月2日一口氣找來4位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陳乃瑜、山田摩衣、李宇翔陪同舉行記者會,指稱因罹患血癌欲請長假,卻遭徐子胤等分局長官職場霸凌,相關指控隨即遭新莊分局大動作否認,新北檢也澄清施員涉貪案件與內部霸凌無關。
徐子胤證稱,偵查隊的公積金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同仁破案市警局或分局簽發的「團體獎勵金」,會先匯款到副隊長的個人帳戶,再提領出來交給負責庶務業務的同仁,供隊上自由運用;另一種由民間捐贈的「加菜金」,則是由地方仕紳針對重大刑案破案有功人員,以各小隊為單位個別發放,為求公正、公開,一般都會先知會單位主官,也就是隊長,相約在辦公室公開致贈並拍照留念。
徐子胤指出,施富承2024年8、9月生病後,他告知施要交接隊上公積金,但施指趁他不在的時候,將12.2萬餘元的公積金放在隊長辦公桌上,也沒有附上明細。
公訴檢察官問徐子胤,對於曾榆期在私人車輛上,將加菜金拿給施富承,是否符合正常程序?徐對此回應「不予置評」,表示自己是單位主管,施當初卻跳過他,直接指揮派出所去抓李男,完全沒跟他報告。
施的律師反問徐,對於民間捐贈的加菜金,是否一定會讓隊長知道?徐子胤表示正常來說應該都要,當時曾由另一位許姓里長帶來偵查隊,說有事討論,但他忘記當天有個會要開,所以只有在開完會時,下樓遇到正在泡茶的許、曾、施等人,有打個招呼,但完全不知細節,也未曾交代施任何事情。
審判長則在雙方詰問完畢後,問徐子胤先前是否曾有民間捐款先給偵查隊庶務,事後再向隊長報告的情事?徐回答在他任內並無此前例。而另一證人丁源興則表示,自己是負責整個分局的民間捐贈,只要有經手一定會有收據,並在受贈後上簽文,但因為沒待過偵查隊,對於隊上公積金如何運作並不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