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去年2月6日凌晨發生熱媒油洩漏,引發氣爆,釀成2死19傷,調查主因是熱媒油泵浦壓力表「導管」發生金屬疲勞斷裂,致熱媒油洩漏,並遇熱引爆。監察院調查後提出4項重點,包括應建災害事故介接平台,並改善職安與消防雙軌通報漏洞。
監察院對於遠東化纖總廠氣爆案提出調查4項重點。第一,遠東化纖總廠熱媒油導管已造成多次事故並停工,職安署僅將該高風險導管列為「一般化學設備之附屬設備」,而非屬法定「危險性設備」,肇致該導管自啟用以來長期處於無檢狀態,僅憑「目測」難見導管於包覆保溫棉層下的金屬疲勞或裂痕,勞動檢查單位亦欠缺法令據以實施安全查核,成了監管盲區。
第二,監察院指出,遠東化纖總廠10年內發生5件重大職災,本次氣爆前,職安署對該廠檢查高達129場次,裁處罰鍰68次,金額累計達887萬元,並處以12場次部分停工,工安前科累累,然而該廠長期職場安全文化未見轉型,相關事故一再重演,勞動檢查單位陷入「高頻檢查、低效改善」之執法困境。
第三,熱媒油洩漏地點「棉六廠棉六科」於事故前竟漏未被列為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僅列管「棉六廠重九科」為公共危險物品一般處理場所。兩廠科雖分屬兩棟相連建築,但內部製程管線高度連接,應視為一體,棉六科長期脫離消防法規嚴格監管,最終在監察院立案調查後,去年9月才更正認定並裁罰5萬元,待檢討改進。
第四,監察院指出,跨機關風險資訊勾稽與橫向聯繫機制,仍有精進空間。現行「職災通報向中央職安署」與「火災報案向地方消防局」雙軌並行,導致消防局與職安署對該廠歷年事故掌握存有數據落差,無法瞭解廠區真實的高風險全貌;而地方各局處本位主義,也缺乏跨域預警能力。
監察院強調,政府本一體,行政院應督促勞動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研議建立跨機關的「災害事故資訊介接平台」,將環保違規如化學洩漏異味、消防救災紀錄與勞動檢查數據相互勾稽,使各機關掌握資訊一致,落實動態風險監控,以積極保障勞工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