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為特定標案,涉嫌以現金和禮品行賄新北市府某局處承辦人,結果不但遭對方拒收,還向政風系統回報。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搜索對王威元住所、服務處等8個處所,約談王威元及柯姓助理共5人,檢察官複訊後,諭知王、柯各以200萬、5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
據了解,王威員在案情中屬行賄方,是因為他在今年初,為了替特定廠商能順利取得新北市府某局處的工程標案,出手行賄該局處負責發包標案的業務承辦人,已涉嫌貪汙違背職務行賄罪。
不料當王威元以議員身分,帶著數十萬現金和禮物試圖行賄該承辦人,不僅無功而返,還嚇到當事人,轉頭便循政風系統陳報。新北市府政風處經自清先行蒐證後,向新北檢提出檢舉,再由檢察官指揮新北市市調處進行後續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