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北竿鄉今年3月發生王姓男子陳屍谷草叢案件,震驚地方。連江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借住王男住處的林姓男子,去年底因口角持鋁棒毆打王男,再以開山刀刺傷其胸口,事後未給予必要救助,王男傷勢惡化後死亡,林男另涉棄置遺體,依傷害致死及遺體等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因遭,借住在王男位於北竿鄉塘岐村的住處。去年12月21日晚間,兩人發生口角,林男明知開山刀鋒利,人體胸口又有多處重要器官,若持刀朝胸口刺擊,可能造成嚴重傷勢甚至死亡,仍基於傷害犯意,先持鋁棒毆打王男腿部,再持藏在躺椅上的開山刀砍傷王男右手,並持刀刺向左胸。
王男因此右上臂骨折、左胸第四肋骨骨折及開放性傷口,並有左肺塌陷、氣胸及右腿骨折等嚴重傷勢。檢方認為,林男犯案後對王男傷勢置之不理,也未提供必要協助及保護,導致傷口進一步引發蜂窩性組織炎。
起訴書記載,王男在鄰居協助下,分別於今年1月3日及5日搭船前往北竿衛生所就醫,1月8日又自行前往看診。醫師因王男胸口刀傷造成氣胸等嚴重傷害,曾建議他轉往南竿就醫,但林男因具有通緝身分,擔心遭人查獲,未及時將王男送往南竿接受進一步治療。
王男其後多日未再出現。村長因春節期間通知領取贈酒,卻始終聯繫不上王男,察覺有異後通報警方。警方展開搜尋,今年3月25日在塘岐村蝴蝶谷附近草叢發現王男遺體,案件才曝光。
檢警先前成立專案小組追查,並查扣疑似犯案刀具。由於連江縣沒有常駐法醫,檢方協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派員相驗解剖,釐清王男死因;林男經檢方訊問後,因涉犯重罪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連江地檢署認為,林男持刀刺傷王男,卻未及時提供救助,造成王男傷勢惡化死亡,另將遺體棄置於草叢,涉犯刑法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等罪,兩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依法提起公訴。全案後續將由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