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會昨通過及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犯罪的刑度,毒駕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肇事致人於死將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近期毒駕案例暴增,賴清德總統昨天出席警察節慶祝大會時指出,害人,毒駕更可能奪走無辜生命,要求警方以零容忍態度嚴格執法,持續打擊毒品犯罪,「毒駕零容忍」。
現行刑法規定,、毒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卅萬元以下罰金;酒駕、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行政院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修正草案條文,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卻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以及有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以致不能安全駕駛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肇事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曾經觸犯毒駕、在十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同時提高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關於毒駕的罰金金額,軍人毒駕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若肇事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廿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兩百廿萬元以下罰金。
曾經觸犯毒駕在十年內再犯致人於死的軍人,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廿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廿萬元以下罰金。
相較於政院版,藍白版本對毒駕的刑罰更為嚴格。國民黨雖然沒有提出黨版,但目前至少已有九個立委個別提案的版本,其中總召傅崐萁領銜的版本刑度最高,情節重大毒駕致死者最重處死刑。
民眾黨團提出的修正刑法版本,若構成較重情節,致死者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併科兩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宣布,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和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分別就法制面、公衛面、執法面,整合檢、警、調、憲、海巡、關務六大查緝系統,全力遏止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