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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偷拍哥哥加髒話騷擾 新北女無視保護令判4月易科罰金12萬

捷運偷拍哥哥加髒話騷擾 新北女無視保護令判4月易科罰金12萬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因與家人感情不睦涉嫌,遭母親聲請離家獨居,2023年7月某日上午,王女坐時巧遇哥哥,於是以手機拍下哥哥照片,輔以髒話傳給父親,其兄得知後提告。一審新北地院認為,王女傳照片時還罵髒話,認定她蓄意騷擾,以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王女不服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王女原本與家人同住新北市土城區,卻因與家人關係惡劣,還曾恐嚇、辱罵哥哥,甚至拿電擊棒試圖攻擊,其母於是在2016年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王女捷運偷拍後,哥哥自父親處得知此事,認為王女尚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堅持提告後由檢方起訴。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王女辯稱,自己在上班途中巧遇哥哥讓她震驚、訝異,當時是疫情期間,對方有戴口罩,所以她才拍照片向父親求證,會加上髒話僅是表示驚訝,否認違反保護令,但辯詞未獲法官採信,被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案經上訴二審,王女仍主張自己無罪,法官調查後認為,王女傳給父親的訊息以髒話當發語詞,顯有惡意,若她只是好奇對方是否為哥哥,應該用疑問句而非肯定句,顯示王女當下已確定對方就是哥哥,因此有意藉由父親轉達訊息,讓哥哥知道已被她掌握上班地點及通勤方式,已構成騷擾結果,最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不可再上訴。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因違反保護令,在捷運上偷拍哥哥,又將照片輔以髒話傳給父親進行騷擾,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因違反保護令,在捷運上偷拍哥哥,又將照片輔以髒話傳給父親進行騷擾,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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