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表參選市西區議員落敗、現任國民黨嘉縣黨代表的,被控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接受中國浙江省台州市台辦官員指示及資助,招攬嘉義縣村里長等人赴中國旅遊,並利用餐敘宣揚支持特定總統候選人,涉嫌介入我國選舉。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依違反及總統副總統選舉法罪,判處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追徵沒收犯罪所得9600元定讞。
嘉義地檢署通知林雪峰下午2時報到發監,並啟動「防逃機制」。然而,就在判決確定當天傍晚,檢方突然改變執行方式,簽發拘票,由嘉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員警拘提林雪峰到案,訊後隨即連夜發監執行,消息傳出後引發地方關注議論。
外界質疑,林雪峰遭提前拘提是否與案件涉及反滲透法及國家安全有關,檢方是否擔憂其潛逃,因此採取更積極的執行作為。對此,嘉義地檢署表示,林雪峰執行通知送達時,無正當理由拒絕收受傳票,依司法實務「抗傳即拘」原則,執行檢察官認定有逃亡之虞,因此於當日晚間開立拘票,依法拘提並立即執行入監,非因案件具政治敏感性有特殊待遇。
熟悉檢察實務的法界人士指出,受刑人若無正當理由拒收執行傳票,檢察官依法得直接拘提,這是司法實務相當常見處理方式。此次林雪峰遭提前發監,關鍵
仍在於拒收傳票,而非案件本身的政治性質。值得注意的是,這也是嘉義地區首件因違反反滲透法判刑定讞並入監執行的案件,具有指標意義。檢調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共偵辦2起反滲透法案件,其中林雪峰案已定讞並執行,另一案則因被告死亡而判決不受理。
隨著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將至,嘉義地檢署公開呼籲民眾提高警覺,非必要應避免接受中國方面招待赴陸旅遊,尤其涉及免費招待、補助或具政治性活動時,更可能觸犯反滲透法及相關選舉法令。檢方強調,將持續嚴查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案件,全力維護選舉公平與民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