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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流創新台灣分公司營業秘密遭竊 前總座20萬交保

技流創新台灣分公司營業秘密遭竊 前總座20萬交保


新加坡商技流創新台灣分公司前總經理周俊杰,被控離職前下載上萬筆公司客戶資料,攜往自己創的公司運用,違反營業秘法及背信罪,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昨天搜索4處地點,約談周俊杰、母親高麗華及多名證人到案,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郭盈君漏夜複訊後,命周男20萬元交保,周母請回。

周俊杰交保後,由2名律師陪同離開地檢署,沒有表示意見。據了解,高麗華向檢調指稱,自己只是公司人頭,並不知道有營業秘密遭竊取的事,訊後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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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證人則指證,周俊杰有交付客戶名單要他們去開發,拓展新公司業務,檢方依據搜扣資料與證人筆錄,認定周俊杰涉及違反營業秘密罪。

據調查,周俊杰在2022年間,擔任「美商GRL集團」成立的新加坡商技流創新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總經理,業務包括生產Type-C、USB等傳輸介面。周男在職期間,下載上萬筆客戶名單及公司產品價格等資料,待離職後,找來母親當人頭,自行成立一間新公司,運用前東家的相關產品資料拓展客戶。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二條的規定,營業秘密要成立,須具備秘密性加上經濟性,且必須有合理的保密措施,才可以被視為營業秘密,三者缺一不可。公司企業的秘密可以從「商業」和「技術」兩個層面來看,以技流創新案來看,客戶名單、商品售價、成本資訊、交易底價、競爭策略外洩,比較傾向為商業性的秘密。

同法第13條之1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營業秘密所有人之利益,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者,處5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1百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金。

新加坡商技流創新台灣分公司前總經理周俊杰20萬交保。記者張宏業/攝影
新加坡商技流創新台灣分公司前總經理周俊杰20萬交保。記者張宏業/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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