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打電話到市政府所設1999市民服務專線,向接收專線人員恫稱,他是蔣經國的保密防諜人員,要求市長想辦法弄個兩條無障礙建設,否則就要去基隆市政府動手宰殺人。法官依公眾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6月,易科罰金得18萬元。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3月14日,以市內電話撥打基隆市政府1999市民服務專線,向接收專線人員恫稱:「我是蔣經國的保密防諜人員,蔣中正的救總、救團總會人員,告我沒用啦,我現在要求謝國樑想辦法弄個兩條無障礙建設,我還要出去辦事,他不搞,我就要去基隆市政府動手宰殺人」等語。
法官審理表示,張男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之言語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經1999專線轉報基隆市警察局送辦。張男已有多次相似的前案紀錄,並未心生警惕作用,仍再犯同類的妨害秩序恐嚇公眾案件,可見前罪的徒刑執行無成效,因此認為有必要加重處罰。
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