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話務中心於今早8時接獲一通電話,自稱「林〇〇」男子揚言「要」,還稱欲持槍至市府,還放話「警方上門就立即開槍」,市警局保安大隊市府警衛隊獲報後,立即通報所轄第二分局展開追查,今早10時許即將喝醉的張姓男子查緝到案,依恐嚇罪送辦。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第二警分局獲報後隨即展開追查,查該通市內電話為張姓男子(48歲)住所電話,位於台中市北區進化路上,經比對確認身分後,專案小組在今早10時,穿著防護衣等裝備趕赴現場,將張難順利查緝。
警方到場時,張男當時已泥醉,神智模糊不清,現場未發現任何槍械等危害物品,但研判張男有自傷傷人之虞,立即通報119消防人員協助評估,通知家屬到場,依規定強制送醫治療,全案後續將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依法偵辦。
第二警分局長鍾承志呼籲,任何情緒不滿或精神困擾,皆不可藉由恐嚇或暴力威脅表達,否則將觸法受罰。社會大眾若發現親友有精神狀況或異常行為,應及時通報醫療或社政單位協助,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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